弋江解读:《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3-11 10:57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2022年3月10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弋政办秘〔2022〕8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20年8月,我区制订出台《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弋政〔2020〕33号)。政策出台后,进一步优化了我区创新创业环境,有力推动了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政〔2020〕46号),结合芜湖市2021年县区交叉检查存疑文件修改要求,拟对原政策进行修订,故草拟了《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注重上下衔接。制定并出台《措施》,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及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芜湖高新区成为建设芜湖产业创新中心重要支撑,推进“四送一服”工作,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大对科技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是强调政策兑现。更加突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加大对提升中小企业科技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力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0月28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政〔2020〕46号)正式印发;2021年10月10日,区科技局牵头拟定《措施》初稿,充分征求了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市场局、区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和建议;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区科技局起草的《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2年3月1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弋政办秘〔2022〕8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持续落实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企业在创新需求、创新投入和创新资源整合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构建或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结构,加强具有国家影响力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对重点企业实施跟踪服务机制,精准、有效、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支持龙头企业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实现企业规模的跃升。深入实施高企、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链控制力、占据价值链高端的创新型龙头企业。     

五、主要内容

《措施》的主要内容有: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扶持政策、附则三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我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资金重点扶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及现代服务信息、微电子及三代半导体、节能环保及高端装备制造四大主导产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的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团队企业、政府性孵化器在孵企业、高新区青年创业园在孵企业及区境高校等。

第二大部分:扶持政策。重点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创新创业企业主体、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建设创新创业平台载体等五个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大部分:附则。《措施》与区财政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科技创新活动支出。企业应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措施》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自修订稿正式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市场导向,充分结合企业创新发展规律,鼓励区内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针对性研究出台扶持举措。

二是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更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通过落实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等政策,激发主体创新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管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衔接,明确专人负责,区科技局负责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做好政策的审核工作;与财政局做好对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对本辖区企业和单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适时抽查。履行好补助资金日常管理、考核、监督职责;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协调机制,不定期对企业政策兑现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弋江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雪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4835295

电子邮箱:7407319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