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解读:《弋江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扶持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31 10:47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2022年8月30日,弋江区发布了《弋江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扶持现代农业 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弋政办秘〔2022〕24号,以下简称《现代农业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与背景

芜湖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共出台政策奖补28项,文件中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未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的,不享受本政策各项规定”。目前,我们区仍执行的是2018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规定》(弋政办〔2018〕58号)的农业扶持政策(15项),与当前农业现代化工作发展趋势的不匹配、内容不够完善。如绿肥示范片种植奖补、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区奖补、钵式育秧基地奖补等都未明确。相比较,其他市县区均在去年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如南陵县设置“南陵大米”产业发展、“一镇一业”特色产业镇培育工程、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业、支持其他产业发展(“菜篮子”工程建设、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等)、加强品牌宣传、加大金融要素支持、市现代农业相关项目配套资金、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8个大类别,“南陵大米”、食用菌、民宿等类别单项另行制定扶持方案。为此,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农业政策》,规范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充分借鉴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落实农业农村“双招双引”工作,积极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培育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新动能,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体目标,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牵头起草了《现代农业政策》。

三、征求意见和制定过程

2022年3月17日,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农村工作一季度会议上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区农水局安排办公室收集、整理和汇总与《弋江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扶持现代农业 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起草相关的资料并开展基础调研,于2022年4月13日形成初稿。4月18日,通过易政网征求各街道、各部门意见。4月18日至5月18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1日,通过座谈会征求部分龙头企业、社会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发展带头人以及街道、村居代表等意见。6月6日,将修改完善稿再次通过易政网征求各街道、各部门意见。6月14日,通过了区公平性审查。7月7日,通过了区规范性审查。8月12日,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区专项资金,聚焦“两强一增”行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培育主导产业,扶持“一村一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进农业农村“双招双引”,促进全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主要内容

《现代农业政策》共四个方面29条。

1.“推进乡村集体建设”共3条:重点鼓励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盘活利用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旅游资源等,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择优培育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

2.“培育高质量乡村产业体系”共22条:包括做强现代种养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化和机械化、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等4大类22项内容,主要围绕“两强一增”、粮食安全、品牌建设及产业链建设等方面进行扶持。

3.“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共3条:主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培育;支持建设乡村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乡村人才创业孵化载体,引进大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孵化组织入驻乡村;以及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和科技事业等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包括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进行引导和奖补。

4.“支持产业融合项目落地”共1条:该项政策主要针对乡村振兴“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额补助、租金补贴、社会贡献考评及人才等其他奖励等内容,具体奖补政策按照双方协议、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六、创新举措

《现代农业政策》围绕推进乡村集体建设、培育高质量乡村产业体系、带动农民共同富裕、支持产业融合项目落地四个方面,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培育新业态,重点扶持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奖补对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及符合扶持条件的村级集体组织、种养大户、农资经营主体。

七、保障措施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区住交局等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对《现代农业政策》中涉及的项目申报、初审、验收、现场核查、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强化组织领导和过程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解 读 人:周甄宝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4819112

邮    箱:6755230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