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弋江区新增“四上”单位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02 15:25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一、《办法》的编制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根据2020年3月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回补疫情造成损失奋力实现“六稳”目标任务的意见》(芜市发〔2020〕4号),强调要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各项措施,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要主动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大战新产业培育力度,推动优势产业升级,加快布局新基建,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发布《办法》的考虑是什么?
“四上”单位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贡献举足轻重, 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睛雨表,是经济实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因而应该高度重视“四上”单位培育发展工作,要把“四上”单位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抓住经济增长的重点。要充分认识到“四上”单位审批申报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专业之间配合到位,主动协调到位,推进“四上”单位培育申报工作,真实反映全区经济运行态势,促进区域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
三、《办法》的印发经过了哪些过程?
经过了起草、内部意见征集、社会征集、合法性审查、会议通过大约三个月的时间,2021年11月由区统计局牵头起草,经反复讨论与修改,于11月10日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于12月9日至10日间,正式咨询了规划建设部、经信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随后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不当竞争审查。11月11日至12月10日间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12月21日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之后形成上报区政府常务会送审稿。
《弋江区新增“四上”单位奖励暂行办法》经2022年2月18日区政府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1.本向政策主要奖励哪些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四上”单位进行奖励,新增“四上”单位即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上商贸大个体。
2.奖励领取条件有哪些?
通过弋江区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的“四上”单位;按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支持、配合统计机构开展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3.符合条件后奖励标准是多少?
奖励每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5万元,分两年奖励,第一年奖励3万元、第二年奖励2万元。奖励限上商贸大个体一万元,分两年奖励,第一年5千元,第二年5千元。
4.如何进行申报此项奖励?
每年3月上旬,新增“四上”单位向统计业务所属街道报送《弋江区新增“四上”单位奖励资金申报表》,申报上一年度新增“四上”单位奖励资金。
5.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每年3月中旬,各街道对新增“四上”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区统计局。每年3月底前,区统计局对各街道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根据区统计局审批意见,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区统计局;区统计局负责将奖励资金拨付给新增“四上”单位。
6.本办法由谁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7.本办法开始和结束日期?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