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6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各街道、高新区各部、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乡镇街道工作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予各乡镇街道,并将赋权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赋权事项范围

根据乡镇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在《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中确定赋权承接事项。现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143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23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12项(详见附件1);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62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38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12项(详见附件2)。

二、加强赋权事项的各项衔接工作

1.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要结合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制定公布街道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

2.各赋权单位作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好乡镇街道赋权开展和承接工作。要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要及时组织乡镇街道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权限配置等方面配套工作,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

3.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区级各赋权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同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提高办事便捷度。

三、强化赋权工作的运行管理

1.各乡镇街道、各赋权单位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加强街道各类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清单知晓率。

2.各乡镇街道、各赋权单位要对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赋权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确保赋权事项放的下、接的住、管得好、有监督,切实提升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调整变化情况,对我区赋权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附件1.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xlsx

附件2.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xlsx


弋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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