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弋江区审计局2023年5月至8月对我区进行2023年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跟踪审计。
一、乡村振兴实施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本次重点审计了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2022 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根据需要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调查相关单位。
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和规划,制定了具体的政策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
乡村振兴主要成效
1.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出台了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定位、实施路径和任务举措,制定《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扶持现代农业 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成立乡村振兴专项小组,建立小组议事规则,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质行动,加强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综合回收利用工作逐步提升和保护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3.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厕所革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村容村貌实现了美化、亮化、硬化、净化,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发生较大改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跟踪审计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1.业务委托费未开展绩效考核。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购买业务委托费过程中存在无考核和绩效评价的情况,如22年2月的禁捕渔网评估费用支付手续缺绩效评估相关资料,区农水局未对被委托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并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审计意见:弋江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购买业务合同相关规定,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乡村建设后期的绿化、基建管护不到位。经审计现场勘查发现:①白马街道佘坝村的村民活动广场等处的绿化带区域杂草丛生、混凝土搅拌机等废弃物未清理;②白马街道秦湾村村民健身器材损坏废弃后未作处理。不符合弋农工办〔2022〕16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弋江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竣工验收……2.后期管护。在村内实施的项目,由村委会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管理和养护;跨村实施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属地管理主体。各涉农街道要指导村级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长期生效”。
审计意见: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应督导实施单位切实制定相关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及时进行修缮和履行运维义务并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管,并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管。
三、审计建议
(一)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二)注重建设管护,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