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弋江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1:14信息来源: 弋江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汉庆 字体:【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全区依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常态学,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统计法治实践,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能力。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力学深悟透做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以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对统计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并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专业负责同志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间节点和五经普工作节点,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做到《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全覆盖,让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多一份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二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本年邀请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吴煜作《统计法律法规精讲》等专题授课1次。三是开展统计违法警示教育。把典型统计违法案例通报学习作为法治教育重要载体,传阅学习《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选编》等文件材料,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四)强化监督执法,优化统计法治生态。依法强化统计监督,不断优化统计法治生态。一是高效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期间局内各专业对所属企业抽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全区统计系统自查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普法一并宣传,深入基层“送法入点”,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三是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区统计局通过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共完成各类执法检查28家,其中立案1起。四是落实防惩机制,增强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机制,将统计造假列入地方党委综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和干部任前审查事项,2023年累计向区委组织部函复2名区管干部在统计方面的表现情况。五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选拔年轻业务骨干作为统计执法人员培养对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后备力量选拔与培养。今年局内有2人通过了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全区执法队伍力量得到充实。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法治建设是一项兼具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目前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仍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二是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三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后备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不能很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思想认识,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着力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完善责任体系,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统计业务大培训、开展基层业务大指导,夯实基础数据,特别是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数据造假问题切实做到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切实以整改落实促进统计工作。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警醒各级干部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日常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三)开阔普法思路,有效提升法制宣传实效

聚焦关键少数,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不断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全区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利用好各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认真组织谋划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