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解读:《弋江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7月,“科技创新”被纳入安徽“季度赛马”考核项,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是“科技创新”重要指标之一。培养高技能人才,不仅可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还有力推动技工强区,科技强区的建设。
(二)起草依据:主要依据和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关于做好企业新晋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职业技能评价报考通用条件-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关于印发《鸠江区技能强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二)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旨在鼓励,着力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建设弋江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初,根据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市人社局向我区下发了新增高技能人才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区人社局会同辖区内各街道开展新增高技能人才政策研讨会议,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经收集、整理和汇总与《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起草相关的资料,于2024年4月5日形成初稿。
2024年4月6日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场局意见。2024年4月11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1条,经研究,予以采纳。
2024年5月13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5月16日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吸收采纳相关意见。于5月19日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对有需求开展技能评价的弋江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研修班活动,应培尽培。对符合条件的高级工,按照政策落实高级工技能人才补贴。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八个部分和附件。
第一部分规定了高级工技能人才研修班的研修范围。研修的职业(工种)需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第二部分明确了研修对象。为做到应培尽培,只要是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意向晋升高级工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都可以参加研修。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为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有资质的组织,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商协会等均可作为承训机构开展研修,具体承训机构由区人社局根据询价、招标等法定程序选取。
第四部分高级技能人才补贴申领条件。为完善激励机制,对我区企业就业的职工,在参加了企业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
第五部分补贴标准。按3000元/人支付补贴,该补贴与失业保险部门的技能提升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第六部分申领程序。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向区人社局提交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证明材料并申请补贴。
第七部分审核办法。区人社局通过大数据联网查询申请人就业(参保)信息及证书信息。
第八部分补贴发放。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附件为个人申领高级工技能人才补贴申领表模板。
六、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方案》把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总要求,一是补充了人才培养方式,将过往无法参加企业培训的职工联合起来,通过统一研修的方式实现了职工技能晋升。二健全了激励机制,对取得高级工证书的个人给予补贴,对高技能人才进行补贴全覆盖。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对申报并符合领取补贴的人员要做到应发尽发,对弄虚作假、擅自变更补贴对象范围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部收回,并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二加强工作落实。《方案》涉及全区企业、职工个人、培训组织,要做好政策宣传,确保应培尽培,并足额发放补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弋江区人社局
解读人:吴沛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4820221
电子邮箱:12975624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