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
三、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市总工会开展“五一”系列活动,举办全市职工文艺汇演,围绕庆祝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举办芜湖百年工运史图片展,组建职工文艺轻骑兵,积极开展送文化进基层活动100场以上,组织两场市级职工体育运动赛事,各县级工会同步举办相应活动。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职工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基层工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跨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可由会费列支。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支出不足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四、拓展职工春秋游。市总工会4月举办全市职工阳春踏青活动,组织1000名以上职工及家属体验茶叶采摘制作等劳动,10月份继续开展全市职工金秋登山活动,计划组织1000名职工参加,时间1至2天,融合疗休养推介、联谊交友等活动。各县级工会也应根据实际开展多样化春秋游活动。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时限内跨区域开展活动。春秋游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执行差旅费标准,不得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
五、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县级以上工会持续组织开展面向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革命烈士、少数民族职工等群体子女参加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市县两级工会2025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工会夏令营”活动。
六、助力职工技能提升。持续加强芜湖工匠学院“1+9+N” 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匠学院在技能提升、知识更新、职工创新中的促进作用,全年开展学历和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次以上。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基层工会应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助标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七、适当提高慰问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各类工会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各级工会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通过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确保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八、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要求预留年度支出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等。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加大受援地区消费帮扶力度,扩大劳模工匠和技能人才交流规模,促进各民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九、加强职工健康保障。2025年为4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免费体检,为1000名以上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设立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团体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等四项专项互助保障项目,2025年计划覆盖9万人次。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