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芜湖拉姆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决定
芜湖拉姆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的文件规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先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个月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补交相应能力情况说明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齐容缺材料的,应当依法撤销许可。
你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容缺办理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齐容缺材料,现决定撤销你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许可证编号:(皖)人服证字〔2023〕第0203000923)。
芜湖市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1 | 芜湖拉姆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夏长进 | 弋人许销〔2023〕6号 | 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2023/8/31 | 2023/8/31 | 209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