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以案释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因认定工伤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

发布时间:2023-01-10 17:15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案例简介

A某,女性,1966年3月出生,于2013年10月进入B公司工作从事包装工。A某于2020年9月15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经认定申请人负同等责任。之后A某以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同等责任为由向C局申请工伤认定,C局以A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向A某下达了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随即发生劳动争议,A某以确认双方2013年10月起至2021年7月存在劳动关系请求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争议焦点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后双方是否仍为劳动关系?

案件评析

在本案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就A某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为劳动关系分歧较大。一方面A某坚称根据人社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第一条有关规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同时在到龄后双方也未终止劳动关系、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应延续;另一方面B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说明该条例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作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系《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6项授权,不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劳动法》虽未对劳动者何年龄退出劳动市场作出限制性规定,但作为与《劳动法》同一位阶的《劳动合同法》,通过其第44条6项授权,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对此作出规制符合立法精神,故双方劳动关系应于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自然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可适用该规定并使用劳动者是否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作为判断条件。本案中,2013年10月A某在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进入B公司工作,A某从事B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并正常领取工资,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在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双方并未就劳动合同解除履行相关手续,在A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双方仍未就劳动合同终止履行相关手续,A某仍继续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同时A某在入职B公司前后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也不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仲裁委从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认定双方之间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故确认在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延续。

本案之所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延续,一方面是基于维护劳动者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在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根据2019年11月11日《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研讨会纪要》有关内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继续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延续,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存在过错的外,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本案中,虽然A某在入职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入职后B公司仍未给A某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B公司在A某不能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问题上存在一定的责任,据此作出上述裁决。

延伸思考

本案最终结果是仲裁委在送达裁决结果前,以双方庭外和解,A某撤回双方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的方式结案。

一、本案的结案方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把调解放在前面,也就是案件本身还是以调解作为首要的出发点。本案中,仲裁委也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虽然劳动关系案件本身是不可以调解的方式予以结案,但可以以双方都满意的方式进行案外调解。这样的调解不仅能让劳动者省去仲裁、诉讼、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代理费用成本,也可以让用工方减少由此带来的时间成本、代理费用成本以及赔偿成本,同时法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部门均就此案减少了司法、行政成本付出,这样的结案方式无疑是最优的。

二、类似案件争议如何规范处理。如果此案不以案外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就该案件事实,各地的裁决依据、意见及裁决结果难以一致。就其原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在制订过程中存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规定上存在矛盾,虽然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没有异议,但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处理,各地观点意见很不一致。各部门、各地也都通过答复、会议纪要、问答、指南、意见、参考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裁判机构进行规范指导。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认为,审判机关和仲裁机构应作好顶层设计规范,将日常异议分歧较大的一些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以整合并进行规范化梳理形成一致意见后下达至各裁决、审判机构,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更好的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也营造好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