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社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对照目标任务,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主要情况如下:
一、前五个月工作完成情况
就业创业方面: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322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8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1人,失业人员帮扶新增就业1278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新增就业181人;帮扶就业率均超过90%;新引进大学生69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至1.12%。创业担保贷款新增190笔1.61亿元,贴息175.06万元。减免区内创业孵化企业房租、水电补贴145.06万元。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24场,承办首届芜湖市“创业芜优”创享荟。累计兑现各项创业富民专项扶持资金352.68万元。通过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人数达1000余人。兑付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278人次,139万元;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2476人次,619万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83人,24.9万元;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2家企业,6.35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83人,共计74.21万元;助企开门红补贴7家单位,共计5.3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2023年1-5月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3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18万人)的88.88%;企业职工参保人数14.0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81万人)的88.74%,其中在职职工10.3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41万人)的83.56%;失业保险参保7.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82万人)的100.38%;工伤保险参保10.9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98万人)的99.91%,其中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超过全年目标任务(≥90%)。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共 16.53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 14.9 万人,持卡率 90.7%,其中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占比 74.55%。完成社保转移1054人次,其中转入688人次,转出366人次。
人事人才方面:2023年已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同时,推荐12人参加芜湖市第二批鸠兹产业优势人才评选。截至目前,通过审核确认备案的芜湖市高层次人才32人,发放高层次人才补贴18人,兑付补贴资金203.09万元。承办全市博士后工作政策业务培训会。截至5月底,完成区内27位同志职称晋升及转岗的审批工作和全区企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168人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完成2022年度全区病事假统计工作,2022年新增1名长期病事假人员,返岗2人,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长期病事假人员5人。
劳动关系方面:截至目前,通过12345投诉热线、国务院欠薪平台、现场投诉等途径共接收处理各类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咨询等案件800余件。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53件,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调解案件128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20件,调解率85.54%,共为劳动者追回损失182.72余万元。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56户。完成非标准工时审批业务8户,其中不定时工时审批1户,综合工时审批8户。开展薪酬调查工作,完成部级指标57家,省级指标68家。认定工伤208件,不予认定1件,劳动能力鉴定127件,因病鉴定7件。
二、主要做法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是保障重点特殊群体就业。2023年以来,紧盯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特殊就业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截至目前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285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8人,主要安置在物业公司、家政服务业和劳务派遣岗位,支出社保补贴25.05万元,岗位补贴16.56万元。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023年已申报就业见习基地8家,提供岗位200个,安置105名大学生见习人员进入企业见习,兑付就业见习补贴37.52万元。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是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持续做好招聘服务,成立保障企业用工工作专班,为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一方面重点开展企业用工监测,2023年以来收集到有效用工需求企业40余家,通过分析研判相关监测数据,确保用工保障对症施策。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截至5月底,区人社局共计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223场,参会企业3806家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6120人,既解决了一部分劳动者的就业问题,也有效缓解了高新区企业的用工压力。
三是扎实开展暖民心行动。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在全市率先试点开展三公里就业圈,选定澛港街道中央城、学府、儒林三个社区为三公里就业圈试点单位。2023年已完成全区45个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布点及软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安装二维码标示牌 2000余块,制作宣传展架 92处,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宣传38场,发放宣传单页2万余张。开展“新徽菜·名徽厨”行动,申报设立定点培训机构,规范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截至6月8号,已完成徽菜师傅培训 282人,培训项目包括界山老鸭汤、小笼汤包等。开展“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15场,宣传弘扬新徽菜文化,展示徽菜名厨技艺技能。筹备弋江区第一届“新徽菜·名徽厨”职业技能大赛,赛事分三项,分别是评选弋江十大品牌店、中式烹调师实操比赛、中式面点师实操比赛。
(二)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待遇。继续做好各类养老待遇的支付工作,保证基金足额、及时发放。2023年1-5月,发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65867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148448.36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9204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1747.08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932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3632.98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161938 人次,累计拨付8829.04万元;代发“老字号”群体待遇0.24万人次(其中5月发放478人),累计拨付84.43万元。
二是继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截至2023年5月底,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8706人,其中正常参保人数完成13277人,享受待遇人数为15429人,待遇享受人数发放率为100%,正常参保人数中续保缴费人数为9374人。根据居保扶贫相关政策,我区为2263名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代缴年度保费,共计代缴金额22.63万元。发放失业金4876人次,累计拨付73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248人次,累计拨付45万元;累计受理技能提升补贴3328人,兑现资金467万元。
三是积极落实稳岗位、稳就业补贴政策。我区通过“免申即享”第一批初筛达标企业4853户,发放补贴金额1363万元。第二批正在筛选中。此外,积极按照上级基金监督文件要求,做好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至目前为此,我区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情况,保障社保基金健康有序运行。
(三)不断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产业发展需求与劳动力培训需求精准对接。一是开展企业新员工岗前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培训企业新员工岗前技能培训9期,参培企业有奇瑞商用车、博康机电等,培训377人次,涉及的工种有电工、钳工、汽车装调工等。二是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期,培训企业有奇瑞商用车,培训31人,涉及的工种有电工、钳工、车工等。三是开展普通劳动者培训。在各街道开展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等工种培训8期,培训292人。四是开展创新建设模式。设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名师带高徒”项目12个,获批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1人,省级“徽菜名厨”1人,市级“徽菜名厨”4人。
二是做好工资、退休审核审批相关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及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变动、工资转移、奖金审核等工作;完成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的连续工龄认定、试用期工资和2022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工资定级工作;完成我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系统统计上报工作;完成我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做好退休审批及退休工资核定工作,截至5月底,共办理退休审批27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单位17人;办理死亡抚恤审批23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单位17人。
三是做好上半年各项人事招考工作。截止5月底,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审核、笔试工作已完成,接下来将根据市局要求的序时进度要求做好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开展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2场,为区属3家国企、区法院等单位招录人员21人,目前已上岗18人。
(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开展“三送一检”及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将“四送一服”、“三送一检”、“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常态化长效化服务企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与辖区企业、调解组织的联系机制以及在日常仲裁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积极加强对辖区企业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开展流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活动,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效。
二是继续推动金牌调解组织建设。根据《弋江区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弋人社〔2021〕24号)要求,并经区人社、总工会、工商联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并查阅了有关建设资料,2023年,我区选树新亚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重点培育,并向上级部门推荐为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
三是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薪行动”。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投资或承接的工程项目,及有欠薪投诉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对标《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全面核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持续组织开展“制度全覆盖”行动,严格规范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总包代发等制度落实,确保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提升工资保障支付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对辖内在建工程项目以“政策进工地”、集中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 《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