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住交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15 10:10信息来源: 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祖超 字体:【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机械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区政府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勘探、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及竣工后综合验收工作。

机构设置

1、企业服务科  联系方式3025276

2、市政项目科 联系方式4828817

3、交通办 联系方式8312284

4、城建管理办  联系方式4816151

5、消防审验科 联系方式3028867

6、住房保障科  联系方式3821075

7、安全管理科 联系方式 4812587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制度,协调保障性安居建设和后续管养工作,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办事处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五)做好大型公园、景观、城区截污纳管、建成区水系治理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燃气门点审批等公共事业工作;做好与供电、供水、燃气部门协调工作。

(六)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市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筑活动的服务及监督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矛盾;配合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配合参与解决房地产领域投诉信访等问题,化解矛盾风险源;配合市主管部门对在建三产项目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承担在建三产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协助做好辖区建筑企业资质评审初审及行业单位资质提升工作。

(十)协助做好区境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十三)根据全区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农村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内河渡口等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养护和路产、路权的管理。

(十五)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规定,负责县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涉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属地街道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三类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和技术化推广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二十)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履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建筑行业、市政设施工程、瓶装液化气二三级站、农业机械及区内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内河渡口、渡船和农村公路与铁路交叉口实施安全检查和管理。

(二十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莉局长

副部长:叶勇、陈祥、鲁慧副局长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机构:弋江区住交局

办公地址: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电话:0553-483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