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5 14:33信息来源: 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祖超 字体:【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21〕96号)

二、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与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见附件)保持一致,期间全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如有调整,我区将即时同步并在弋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公告。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版)执行。

三、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及办理时限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二)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 “一卡通”原件,主动到区农机站(高新区管委会四楼426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的,另应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账号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原件。鼓励购机者使用手机APP申请。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区农机站安排人员上门核实。

(三)资格确定。按照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区农机站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根据申请顺序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四)信息公示。区农机站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资金结算兑付。区农机站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 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区农机站提供的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对符合要求的个人购机者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民直达”的方式兑付资金。

四、咨询及监督举报

咨询电话: 0553-8312584

举报电话: 0553-4832159

弋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wuhu.gov.cn/grassroots/column/66034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1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