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司法局2023年重点、亮点工作及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12-28 16:35信息来源: 弋江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汉庆 字体:【  

一、2023年重点、亮点工作

(一)依法治区工作   

1.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印发《中共芜湖市弋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扎实推进述法工作,开展现场述法3人次,书面述法45人次。

2.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3.联合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建设专项督察。

4.组织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5.撰写两规划一方案中期评估、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法治建设季度年度总结、法治建设信息等。

(二)依法行政工作   

1.以案释法,规范行政行为。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总结历年经验,针对我区当前征收、食品药品、招商引资、工伤认定等领域汇编典型案例13件,其中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6件,均深入分析了败诉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规范方案和工作建议。区司法局对我区近年来行政、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将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的风险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潜在法律风险,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了书面分析报告,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上进行了汇报。并组织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典型案例和分析报告进行书面学习,切实了解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降低我区诉讼案件败诉率及招商引资合同风险。

2.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助推器”作用,2023年我区聘请了邵晖等7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累计提供咨询、审查材料、参加各类会议、参加信访接待共计80次,代理各类案件37件,其中尽调6件,行政诉讼26件,民事诉讼5件。2023年已完成2024年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通过初审、复审两轮选拔,最终确定张徐兵、邵晖、吴晓玲、刘虹、王宗之、朱梦、方向7名律师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唐磊、周守春、方宏为区政府法律专家。

3.扎实推进镇街赋权工作。完善制定了街道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印发《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弋江区街道审批事项清单4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其他权力30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28项,其中行政处罚123项、行政强制5项;配合事项清单有原64项调整为63项。强化制度保障,印发《关于印发弋江区街道清单三项运行保障机制的通知》、《弋江区街道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全面配备执法人员,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共29人取得综合执法类证件,组织了2场次街道执法能力专场培训,涉及近100人次。

4.推进实施柔性执法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两免一减一评估”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高新区(弋江区)“两免一减一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高新区(弋江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专家库,实行“一案一评”。起草制定了《高新区(弋江区)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梳理出行政处罚事项38项,并结合实际梳理了7项“两免一减”事项清单,出台《高新区(弋江区)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两免一减”事项清单(第一批)》。             

5.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今年1-10月份共有开庭审理的案件43件,负责人出庭43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对于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推行出庭审批请示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因公无法出庭应诉的,需分别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请示并说明原因,报区依法行政办备案。推行出庭评价通报制度,区依法行政办定期通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将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3件,应诉率达30%。

6.加强行政复议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区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应诉股,专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行政复议员制度,提请任命5名行政复议员。成立区行政复议应诉咨询委员会,为行政复议中重大疑难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区司法局配备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并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增设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2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120件,已审结104件,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其中纠错13件,维持37 件,驳回24件,终止22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三)合法性审查工作   

1.实施惠企专项行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依法推动公共政策兑现及政府履约监诺。强化线索摸排,落实政策快享。经梳理排查,本年度暂无相关问题。截止目前,已兑现1789笔,惠及523家企业,总计985.5万元。严格落实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2023年向市局报备并录系统91份合同。对纳入系统内的所有合同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发履约监管意见书6份,及时跟踪并督促20个项目落实落地。探索推进涉企执法“两免一减一评估”改革。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制定“两免一减”清单。目前已开展评估案件2件,为企业减免罚款50余万元。

2.推动基层治理改革,法治建设再上新阶。积极推动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改革,打通了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指引手册,为街道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和指导性意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以“1名审核员+1名司法所负责人+法律顾问”三位一体模式的审查队伍结构。今年以来,6个街道开展各类审查件共计20件,提出审查意见60余条。

3.协助开展土地盘活,用地瓶颈有效破解。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高新区管委会与区法院于签订《合作推进工业用地司法处置框架协议》,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密切合作,提高涉诉工业用地处置质效。当好联络员及时关注并收集涉诉工业土地司法拍卖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持续跟进处置进展,切实做好盘活保障工作。

(四)法治宣传教育   

1.完成八五普法中期实地评估工作、争创守法普法示范区工作。

2.十里江湾长江保护法治文化基地(第一阶段)项目已于12月初落地。

3.成立弋江区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实普法宣传力量。

4.结合“3.8”、“4.15”、“12.4”、“民法典宣传月”等特定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5.完成2023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及申报工作,现有28个市级(含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部保留,并成功申报3个新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法律援助工作    

1.2023年度弋江区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298件,截至12月18日,弋江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与绩效目标案件数量的比率误差未超过10%。320件案件全部由律所律师办理,律所律师办理的法援案件数占已结法援案件数的100%,超过75%的考核要求。办结案件293件,年度结案案件数量占案件审批数量91.56%,超过80%的考核要求。

2.解答电话、现场等各类法律咨询2062人次。紧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学校、市场等一线,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品牌建设系列活动共计1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0余份。

3.2023年共迎接省、市法律援助评查十余次,均保持较好名次;被授予芜湖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六)律师工作   

1.2023年以来区司法局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活动,积极引导区境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答疑解惑。组织区境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3场次,辖区各律所共为区境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5场次。

2.区境7家律师事务所共计56位律师对接56个村居开展工作,常态化开展“四员一律”进社区活动。

3.成立弋江区律师事务所联合工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4.区司法局按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区境8家律师事务所有序开展了参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选举推荐工作,我区共向大会推荐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代表15名,其中理事候选人7名,经大会选举,我区参会代表中当选市律协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4人,理事3人。

5.向市律协推荐区属王少恒、俞春生律师为第六届安徽省十佳律师暨2017-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

(七)社区矫正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根据《芜湖市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按照区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两个中队。

2.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化解,积极落实信息核查、实地查访和重点帮困扶助,以及应急处置和请示报告工作

3.护航涉企矫正对象高质量发展,今年共审批80人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给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4.积极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案例评比竞赛活动,结合活动搜集、整理、研究、共享优秀成功案例,建立完善案例库。

5.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暨重点人群专项组电视电话会议培训工作

6.做好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

7.贯彻落实《芜湖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组织了矫正机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的演练。

8.为响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工作,今年5月,弋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

9.积极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赛马”比拼。

10.社区矫正管理局充分挖掘当地资源,创新教育帮扶措施,全力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就业基地、公益活动基地等“三类基地”建设,为弋江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1.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再发动,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2.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重点突出女性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开展个别化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

(八)安置帮教工作  

1.落实衔接管控。今年先后与铜陵监狱、青山监狱、巢湖监狱、白湖监狱等积极交流,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做好准备工作,从源头掌握信息。同时对今年以来的39名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均与监狱对接落实好“必接必送”制度。

2.加强协查通报。按季度与公安比对核准安置帮教在册人数及基本情况,并将上季度回归社会的刑释重点帮教对象和高危人员通报街道党委政府及公安部门加强重点管理。

3.深化档案管理。9月6日我局前往繁昌区司法局学习先进地区档案卷宗管理方法,有效提高了我区档案内容及走访记录的完善程度,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档案制作及管理标准,进一步使档案卷宗规范化、标准化。

4.开展帮扶慰问。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帮扶慰问,并且积极协同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补贴。今年以来共开展帮扶慰问14次,申请临时救助补贴6次,共计救助帮扶安置帮教对象38人。

(九)人民调解工作    

1、持续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工作,全区覆盖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64个,收集矛盾纠纷线索1027件,化解矛盾1235件,开展法治宣传108场次。

2、开展卷宗评查工作。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民调解卷宗评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卷宗交叉互评活动。共评查2022年至2023年书面调解卷宗108份。

3、2023年5月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全区近90名调解员参训,通过此次培训。

4、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法纪教育的通知》(皖司发[2023]12号),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教育管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于5月22日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区法院参加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5、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化解矛盾纠纷1093件,其中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化解矛盾纠纷 132件,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化解矛盾纠纷 39件,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化解矛盾纠纷 960件;聚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232件。

6、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双联双动,探索诉前联调机制,2023年底区法院移送案件720件,其中成功调解121件。

7、评估验收社会化人民调解服务项目。2022年度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期间,打造了8个“百姓评理说事点”,孵化培育了调解志愿者共50多人,累计调解涉及到邻里矛盾、物业矛盾等各类矛盾50余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6场次。

(十)司法所工作   

贯彻落实《全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按照省级示范司法所要求,着力完善澛港司法所、中南司法所、火龙司法所软硬件,为省级示范司法所申报做足准备。

(十一)人民陪审员工作  

《陪审员法》五周年,联动各司法所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页形式,普及《人民陪审员法》有关知识。为落实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依法治区工作   

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配合做好全市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等。丰富专业业务知识,提升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行政工作   

1.全力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方面发布庭前提示,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出尽出”。另一方面定期发布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报,对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负责人予以通报。

2.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复议衔接工作。严格按照新法要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员队伍建设,对重大疑难案件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审理,对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均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进行合议。确保我局行政复议工作高质有序推进。

3.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市司法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按时开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学习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法性审查工作   

1.强化惠企行动力度。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狠抓履约兑现,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满意度,逐步完善政府守信践诺的长效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有效落实监管责任,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履约纠纷,为项目落实落地保驾护航。全力推进“两免一减一评估”改革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打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2.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推动审查向前端和疏导端用力,切实提升审查质效,确保基层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到位、百姓服气,经得起历史检验,以合法性审查“小切口”推动基层法治效能“大提升”。

(四)法治宣传教育   

1.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结合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重要任务分工方案,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

3.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4.持续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年度复核,做好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管理和工作,打通法治乡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五)法律援助工作   

1.高质量按进度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2.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系列活动。

(六)律师工作   

1.落实市司法局律工科、市律协工作安排,做好律师管理工作;

2.有机结合“法治体检”活动与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 法律问题,助力企业法律服务取得更大实效。

(七)社区矫正工作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帮扶等规定,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2.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3.加强开展见面核查工作,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人见面核查机制。

(八)安置帮教工作  

1.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到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应统尽统,不漏一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全面掌握重点对象现实表现和思想动向,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2.做好走访排查工作。做好日常走访及重点时段摸排工作,多渠道掌握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向,定期梳理排查脱漏管人员,及时将脱漏管人员信息通报给公安部门进行查找。

3.做好档案及系统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在册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安置帮教系统使用培训,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全面。        

(九)人民调解工作  

1.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阵地建设标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创建示范“百姓评理说事点”打好基础。

2.继续探索“诉前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3.推动司法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建立司法所考核奖惩制度。

(十)司法所工作   李晓莉

1.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区局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每季度整理任务进展情况。

2.督促各司法所积极配合区局业务科室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