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层级)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实施抽查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抽查 | 律师事务所法定设立条件情况;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 | 2023年12月31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 8 | 15% | 随机摇号阶段10月底前;实施检查阶段11月底前;结果公示阶段12月底前 |
备注: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开展方式分为“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和“各地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