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5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施行。现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增强政府治理效能。
(二)起草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皖府法领办〔2023〕3号)、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执法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避免多头执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为顺利推进改革,区司法局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的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11月29日-12月4日,区司法局印发《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以及各有关单位意见。
(三)完善方案。12月5日,区司法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科技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等执法情况,对初稿进行了审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文本。
四、工作目标
统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活动,深化跨部门、跨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模式,即“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破解分散式、碎片化执法瓶颈,最大限度减少各部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扰民扰企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为群众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条件。
五、主要任务(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四部分,分别是:1、总体要求;2、主要任务;3、保障措施;4、附则
第一大部分:明确工作方案基本原则。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坚持统筹高效。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坚持数字赋能。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实现高效规范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力争到2023年年底前,先行选取关系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制度试点。2024年年底前,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逐渐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机制。
第二大部分:明确了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从精准编制事项清单、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协同开展联合检查、规范跨区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强化部门联合等方面明确各单位要对“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检测、监督和动态评价,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
第三大部分:规定了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从部门联动到监督检查,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开展。
第四大部分:附则,规定了弋江区“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检事项清单,从十个方面进行试点。
序号 |
行业 |
事项名称 |
检查部门 |
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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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外培训 |
2023年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联合部门1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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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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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3 |
科技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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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4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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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5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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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6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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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宾馆、旅店 |
2023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公安部门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联合部门1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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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星级酒店悬挂标识标牌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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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3 |
卫生健康部门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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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4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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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养老服务 |
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民政部门 |
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
联合部门1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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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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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3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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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用工 |
2023年度全省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
联合部门1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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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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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3 |
交通运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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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业服务 |
2023年度全省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
联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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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作物种子 |
2023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检查。 |
联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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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品油零售 |
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商务部门 |
成品油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 |
联合部门1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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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生态环境部门 |
安装并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情况(排污单位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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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3 |
交通运输部门 |
对水上加油站经营活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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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影院 |
2023年电影院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
联合部门1 |
卫生健康部门 |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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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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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婴幼儿照护服务 |
2023年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卫生健康部门 |
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联合部门1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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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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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餐饮服务 |
2023年度餐饮服务部门联合抽查 |
牵头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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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1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燃气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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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检查 |
六、创新举措
各执法部门和街道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执法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形成“综合查一次”检查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等,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
七、保障措施
(一)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二)加强考核机制。通过日常执法工作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问题的通报及监督。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弋江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婉怡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4835148
电子邮箱:2405188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