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购买“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2-01-24 10:28信息来源: 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丁婕 字体:【  

甲方: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乙方安徽王兰艺术剧团有限公司

 

根据《芜湖市关于2022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 “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要求,20221月19日,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就2022年开展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对报名的区境三家民营剧团进行了询价议标,依据询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决定由安徽王兰艺术剧团有限公司承接2022年弋江区“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现就具体事项制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根据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购买乙方正规戏曲演出服务18场。

二、甲方根据询价结果(最低价),按照每场演出肆仟叁佰柒拾伍元(¥4375元)付给乙方演出服务费,本次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柒万捌仟柒佰伍拾元(¥78750)

三、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利用2022农闲、节假日等气候适宜时间,遵照双方制定的演出安排表,完成18场演出任务。

四、乙方在演出期间不得随意推迟或更改演出时间和地点,如遇雨雪天气不能正常演出的场次,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调整演出时间。否则,该演出场次作无效处理。

五、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特点和优势,指定乙方演出形式为黄梅戏或庐剧,乙方每完成1场演出任务后,需及时在演出地村委会签写演出回执并加盖公章。否则,该场次作无效处理。

六、乙方在每场演出时以流动舞台车整体设备为主,若搭建舞台须按5M*7M*0.8M标准搭建,并配备演出必备的音响设备;每场演出时间不得少于100分钟,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整个演出期间相同节目不能大于3场次。否则,涉及场次作无效处理。

七、乙方在演出过程中要做好视频、照片资料的收集保存,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即:每场演出需摄录视频4个,其中微视频(约1分钟)3个,为演出现场全景1个,台上演出实况1个,台下观众情况1个;在观众中、后排录制整场演出视频1个。5张高像素清晰照片(观众后方对舞台3张、舞台左侧对观众1张、舞台右侧对观众1张)。演出场次与视频数量不符,缺1个扣1场演出费,扣完为止。视频拍摄不规范,酌情扣除该场次演出费。发现视频录制造假的,直接扣完所有演出费。视频和照片采集需清晰。否则,涉及场次作无效处理。

八、甲方提供乙方活动统一设计的背景图案和宣传横幅内容,由乙方制作并悬挂。

九、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任务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对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不到位的事项,甲方将视情节进行追责,特别严重的将列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

十、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须提交甲方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招标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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