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合 同
采购人(甲方): 芜湖市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供应商(乙方): 芜湖市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芜湖市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 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
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龙墩遗址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工程)决定将广告制作安装工程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1.合同内容: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
2.服务时间: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的所有工作须在合同签定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装饰工程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贰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小写:¥ 26350元。)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第三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收到业主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费用总金额的 100%(即:¥ 26350元)。
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芜湖市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公园大道支行
账号: 2000 0197 4570 1030 0000 018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 否 (注:填“是”或“否”;
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
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管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和安装,非因甲方工作原因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 7 日起,每天按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 60 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疫情、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
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合计 4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附件;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清单
采购人(甲方):(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芜湖市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弋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碑、界桩制作安装工程清单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文物石碑 120厘米外柱,90*60厘米净画面 |
5个 |
1650元/个 |
8250元 |
新坝墓群1个,墩上神堆遗址1个,松树山墓群1个,施家山遗址1个,灰山墓群1个 |
2 |
文物界桩 120*12*12厘米 |
70个 |
230元/个 |
16100元 |
新坝墓群9个,坟滩遗址6个,墩上神堆遗址10个,塔塘神墩遗址6个,松树山墓群9个,施家山遗址10个,灰山墓群10个,塘下遗址10个 |
3 |
安装及物流费 |
|
|
2000元 |
|
总计 |
贰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263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