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6-04-10 16:05信息来源: 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曹磊 字体:【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加强区域旅游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九)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做好体育市场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履行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规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履行负责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基层单位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区属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区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区级重大体育竞赛。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553-4820608
负责人
左阿玮
办公地址
弋江区长江南路安徽慕嘉产业园1号楼4层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