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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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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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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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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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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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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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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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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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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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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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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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初审 |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3.《安徽省单采血浆许可工作规范》(皖卫医〔2008〕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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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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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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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护士条例》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 5.《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6.《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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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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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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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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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