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3-05-08 10:31信息来源: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张志锋 字体:【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有:

1、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其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配合,建立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和生产;归口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工作。

4、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水利专业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及农业、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5、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6、制定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扑灭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7、负责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监督长江禁渔期等资源养护措施的落实;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制定水产技术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水生动物疫(病)情。

8、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科技示范推广。

9、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管管理;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工作;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配合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11、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实施防洪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涉农街道排涝工程建设。

12、负责区域内水行政执法,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弋江区委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弋发〔2019〕1号)文件精神,我局无内设科室。

办公地址

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6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章茂武   联系电话:0553-481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