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1. 决策背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转让的情况逐渐增多,契税随之增加,税制逐步完善。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国务院曾经对上述条例略作文字修改。契税的立法主要是在原本暂行条例稳步实施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其立法层级,践行税收法定原则,做出国家法律层面的规定。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是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反复强调的重要任务。契税是我国第六大税种,更是地方税、房地产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契税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的税制改革、地方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也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契税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了审议。关于契税法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契税法是必要的。税法草案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主要内容总体可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2.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主要任务
《契税法》总共六个方面16项任务。
(一)明确纳税范围和行为。保证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纳税行为依法缴纳契税。
(二)明确契税税率。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三)明确契税计税依据。确定契税的应缴纳税额。
(四)明确免征或减征契税情况。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明确缴纳契税的要求。主要包括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契税时间,明确开具契税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的条件。
(六)明确信息保密机制。确保纳税人的个人信息不对外泄露。
六、创新举措
1.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住房类型的不同确定差别税率。契税法明确了现行特殊方式转移权属的规定和契税免税政策,并适当拓展了公益事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退税规定。
2.本次新规对公益事业的优惠政策,可以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七、保障措施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