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安委办关于2023年1-12月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6 09:32信息来源: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王娟 字体:【  

 

 

 

 

弋安办〔20241

弋江区安委办关于20231-12月份全区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综合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我区2023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统计

2023年度1-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1人。

(一)按行业和领域统计

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

工商贸及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1人;

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

(二)按属地统计

白马街道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澛港街道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高新区北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

其他街道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1、事故起数、亡人数“双上升”。同比去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均上升20%,生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外包分包作业单位事故频发。外包分包作业发生事故4起,占比 66.7%。暴露出企事业单位对外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扎实、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认真,以及承包单位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不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3、专项整治落实有差距。个别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等专项整治重视不够,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全面,隐患整改质量不高。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数、亡人数均占总体83.3%。

三、下一步工作

1、提高站位,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1月处于农历年末岁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加之受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极易发生各类事故。各街道、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关系,树牢“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高质量发展”的底线意识,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2、明确职责,进一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街道、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季节性、行业性特点,全面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岁末年初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缺位、不失管、不漏管。

3、坚持导向,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执法。各街道、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高度警觉,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街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及时接听电话、记录事件,随时观察动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