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023年版)
第1项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急管理领域)
一、办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
2.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通知》(安监总厅〔2009〕155号):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核配“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12350”投诉电话实行属地受理。在市级安全监管局设立“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本市(县、区)内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50”规划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举报信息分类统计等工作。
3.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33号):“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并实行双号并行(即,保留12350号码,将话务座席并入同级12345热线统一管理。)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有关举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登录芜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12350举报”;
2.举报核查;
3.办理结果反馈。
七、办理时限
举报的核实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日内完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2项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47号)第三条(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社会。
四、申请条件
根据上级指示或市应急局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报告后,市应急局启动有关预案响应,根据预案规定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如下工作:
1.指挥长指令指挥部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等)研究处置意见;
2.相关成员单位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会商研判和决策;
3.市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
4.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率现场工作组(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等组成)赴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市有关部门(相邻地区政府)配合支援,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553-4822012
第3项 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和灾情信息
一、办理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47号)第四条(二)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在区应急局官网以及短信平台等,适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和灾情信息。
七、办理时限
适时发布。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553-4822012
第4项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47号)第四条(二)应急指挥中心.... ...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三、服务对象
市、县级政府,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指导市、县级政府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指导市、县级政府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和规律,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指导市、县级政府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553-4822012
第5项 信息公开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六、服务流程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参照《安徽省应急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予以办理。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0553-4823812
第6项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一、办理依据
1.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8号)。
3.《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5号)。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确定具体时间、场地、参加单位和人员等;
2.围绕活动主题,筹划活动内容、表现形式等;
3.布置活动现场,安装设备设施等;
4.活动现场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关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宣传活动。
七、办理时限
每年5月12日当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弋江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553-4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