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城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终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以及市局法规科各位同事的悉心指导下,弋江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局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区城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执法办案方面
1.案件办理情况统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案件738起,相比于去年的278起,同比增长165%,全局49人拥有执法资格,人均办案15起,同比增长114.3%,罚款338985元。其中,普通程序案件237起,非接触执法案件123起,移送法院非诉执行10起。
2.非接触执法
全面推行非接触执法,在“出店经营”歼灭战中,对全区“出店经营堆放经营性物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123起行政处罚,罚款66115元。通过“城管+市场”的模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联合法院实施“非诉执行”,有效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3.大力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
今年3月以来,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行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全年共处罚非机动车乱停放393起,罚款16680元。在处罚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分类施策,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对于学生群体,依法从轻处罚,获得广泛赞誉。
4.开展机动车破坏绿化整治行动。
今年9月开始,我局开展“机动车破坏绿化”整治行动,依据《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乱停放破坏绿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开展两次整治行动,处罚19起机动车破坏绿化行为,罚款共计3800元。在整治行动中,我局与公安联合执法,通过车牌信息调取车主信息,掌握违法事实与相关证据后联系车主立即作出当场处罚200元。“城管+公安”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
1.加大普法宣传。
区城管局按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弋江区城管局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利用银泰城等大型商超LED大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以及在社区广场、银泰城广场等地搭设展台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的方式,走进社区、工地、商户门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徽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努力树立城管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形象。同时做到每月按时报送法制宣传信息、法制宣传案例、依法行政信息及执法信息。
今年5月19日,在南瑞社区、银泰城广场、沿街街道等场所搭设展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同时向来往居民、商铺经营户发放并讲解信用宣传手册、《弋江区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宣传单页。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南瑞街道、澛港街道、火龙街道等地搭设展台,发放宪法普法宣传册页;组织各中队、科室骨干观看庭审直播;组织宪法测试等。
2.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与法治素养。
一是利用区城管局工作例会,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进一步树牢思想根基,同时,通过法制员会议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打造能办案、办好案的城管队伍。今年弋江区城管局自主编撰《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手册》将城管常用法律以案例的形式编辑进册,印发执法手册给每一位城管队员,进行常用法律科普学习。7月6日,邀请安徽省深蓝律师事务所王珏律师在弋江区城管局内开展全体队员文明执法培训,从专业角度讲解取证、执法等相关内容,提高全体队员的法律和职业素养。
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参与、组织各类执法业务交流、考试。今年,我局积极安排执法骨干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并在当月的法制员例会上做经验交流。11月16日,配合市城管局组织了第二期“执法大家谈”活动,同全市各区县交流了先关执法经验,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同时,组织骨干力量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竞赛》,并取得三等奖的成绩。
(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一是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公示行政审批办理所需的材料、办理的依据、程序,以及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做好事中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并做好告知说明。三是推动事后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统一公示平台。将“信用芜湖-7天双公示”作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信息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城管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是办案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统一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案卷文书的准确规范,便于监督管理。二是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求进行全程记录,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省规划建设平台,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各项文书案卷和处理后的结果进行网络登记,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执法信息进行归档保存。通过案卷文书、执法记录仪拍摄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是落实审核主体,局区城管局负责全局的法制审核工作。二是确定审核范围和内容,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三是制订了《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议事规则》,针对个人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法人罚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案件,必须经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城管局尤其重视,每起案件都会联系多个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研究,积极对接律师,并将研究结果向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汇报。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区城管局都及时组织开展照庭审情况学习,总结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定改进措施,查缺补漏,有效提升办案水平和法治意识。
我局今年以来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诉讼方面,今年我局有两次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5月,行政相对人陈文海在一审诉我局败诉后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陈文海的上诉,维持原判。4月,行政相对人路宏金沥青销售有限公司诉我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至今未结案。
今年我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大大降低,我局争取做到严格把关每一份案卷,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研究明白法律条款,严格办案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将案件争议之处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
二、2023年工作计划
区城管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要点,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增强执法规范性。
四是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根据省、市行政裁量基准,进行梳理整理,并且适用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加强一线中队法制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制员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对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构建较为完备的基层法制员工作体系。
六是加强学习培训,对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实务开展定期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城管队员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七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及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作用。
八是建立首违不罚机制,努力体现城管执法的“温情”一面。
弋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