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勇解读《芜湖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停车管理难题,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和维护机动车停车秩序,修订《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配建科学、停车规范、收费合理、违停受罚”的停车体系,改善城市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勇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在停车设施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是加强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办法》明确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还要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中由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项目,要纳入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给予资金保障。
二是规范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等设施,按照规定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三是鼓励多渠道建设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利用空闲厂区、自有土地和建筑退让距离范围内的场地依法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明确了政府可以用边角空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待建土地、闲置收储土地和具备条件的高架桥下空间等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二、《办法》在收费停车场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税务登记,并在投入使用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二是明确停车场经营者除保证停车设施功能完好、维护停车秩序和环境卫生外,还要在停车场出入口、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公示收费主体、收费标准、免费时间、服务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三是明确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将停车场实时信息接入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
三、《办法》在停车管理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办法》明确了可根据区域位置、停车资源供求状况、经营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完善停车服务收费价格体系,通过差异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减少社会停车泊位资源浪费。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停车场备案制度,向社会无偿实时更新停车场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停车,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四、《办法》规定在哪些地方可建设停车场?
可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城市边角空地、搬迁腾出土地、待建土地、闲置收储土地和具备条件的高架桥下空间,以及空闲厂区、自有土地和建筑退让距离范围内的场地等各类土地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供给。还可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分类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解读机关: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53-501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