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0 11:32信息来源: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弋江区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30号)提出“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的目标,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皖政办秘﹝2022﹞13号)第六条要求“在同一县区范围内,对企业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行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制订了《关于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的通知》,对“一照多址”也有部分内容涉及。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需要。同时实施此项改革也是争创企业开办指标全国标杆城市的必要条件。总体上按照主体自愿、标准统一、规范有序等方面因素来制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知》的起草过程中,按照省局制定的《关于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的通知》,并结合芜湖市前期已开展“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相关经验,从符合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进行起草,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并经市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一照多址”登记,进一步释放场所资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主要任务
我市各类登记的企业,如属于同一县(市、区)级登记机关管辖,申请在其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可办理“一照多址”备案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企业也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赋予企业自主选择权。
六、创新举措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为其办理“一照多址”备案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可以进一步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七、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营造舆论氛围等有效举措,明确权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
解读人:丁勇
联系电话:0553-2938381
电子邮箱:21109938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