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8日
发布地点:高新区管委会3楼综合监管会议室
发布单位: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持人: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科科员 潘玉莹
发布人: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大队长 周吉
弋江解读:《关于做好“食安安徽” 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
2022年10月24日,弋江区发布了《关于做好“食安安徽” 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弋食安办〔2022〕1号,以下简称《“食安安徽”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与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 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44号)精神,实施“食安安徽”整体品牌战略,强化品牌示范引领,全力打造“食安安徽”本土品牌。根据《“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经自愿申请、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现场认证评价及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50家单位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其中包括芜湖市企业6家,弋江区无)。结合我区实际和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根据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经营状况、责任落实情况等实际,吸收借鉴兄弟县区的工作经验,区食安办代拟了《关于做好“食安安徽” 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区各单位与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将“食安安徽”打造成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的整体形象品牌,共同做好食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内涵,培育建设安全放心和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安徽食品品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安徽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监测和管理。弋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
三、征求意见和制定过程
7月初,经弋江区市场局组织人员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44 号)的研读,参照了兄弟县区的做法起草本方案,结合弋江区实际进行了适当的整合。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征求了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2022年8月17日至8月22日,征求了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各成员单位无意见。最终形成了“行动方案”(送审稿)。2022年9月7日,经区司法局审查通过。2022年9月7日,经区市场局审查通过公平性审查。9月12日,经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区专项资金,聚焦“点线面”立体化推进,在持续开展品牌引领行动的基础上,树立示范标杆,实现增点、连线、扩面,打造品牌方阵。到2025年底,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五、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分工、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打造品牌方阵,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完成的“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在主要任务及分工方面:共提出五个方面二十项措施。一是打造“食安安徽”品牌;二是夯实品牌创建基础;三是强化品牌认证评价;四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提升品牌支撑能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品产业的政策措施。增加奖补金额内容,认证“食安安徽”品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企业拟奖补5万元,认证“食安安徽”品牌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的企业拟奖补10万元。三是严格督查评估,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六、创新举措
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认证“食安安徽”品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企业奖补5万元,认证“食安安徽”品牌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奖补10万元。
(三)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食安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90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