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火龙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采购公示
一、项目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治理创新为重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城区和农村区域特点,构建完善社会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社工站、培养一批本土化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带动实施一批社会服务品牌项目,有效解决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在基层服务和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1、在芜湖市民政局或弋江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有相关社区治理或者“三社联动”项目经验,并在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机构;
3、有相关专业或持证专职社工参与社工站建设;
4、近两年年检合格,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
5、本组织法人和机构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内容
1、建设街道社工站和社区(村)社工室两级体系。街道社工站和社区(村)社工室均应依托社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阵地进行建设,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街道社工站标牌格式:弋江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社工室标牌格式:弋江区××街道××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室。有条件的街道社工站应设立服务窗口、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鼓励有效整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基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实现资源共建、共用、共享。
2、社工站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3、社工站足额配备至少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一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不得随意更换驻站社工。为保证服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选择承接机构。
4、配合街道联动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民政部门服务力量,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基层服务力量,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服务。
四、项目周期
本次项目支持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实行一次招标两年延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五、项目经费及使用
1、申请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2、项目经费原则上分三次拨付,签署项目协议生效后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总金额的30%,结项评估通过后拨付总金额的20%。
3、项目经费预算中参与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工资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兼职工作人员和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专职人员)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志愿者补贴(含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前述三项合计不超过总预算的90%。
4、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
5、所有项目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协议或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得分占60%,资信得分占30%,价格得分占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购买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办法 |
分值 范围 |
技术分(60分) |
项目工作方案 (40分) |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定系统、完整、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1、项目方案导向性明确,能够按照购买方要求进行社工站项目运营,推动街道社区治理体系的完善,且能通过系统的服务方案设计实现街道社工站建设服务目标;(0-25分) 2、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对招标需求内容响应的针对性、合理性、完整性。方案中各工作步骤有条不紊,易于执行,思路清晰,在执行中要有较强的参照性。(0-15分) |
0-40分 |
技术力量配备 (20分)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资质进行评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5分,拥有至少4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0-10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等相关专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一人加3分。(团队成员需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在本项目方案中承担分工,并在实际执行中加以落实)(0-10分) 注: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需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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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分(3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3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与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督导评估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有下列业绩之一的: 1、承担市级相关部门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有关项目的一次加5分,本项满分10分; 2、承担区县级相关部门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有关项目的一次加4分,本项满分20分; 注: 1、此项最高总分30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得分较高者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正式成果报告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 |
0-30分 |
价格分 (10分) |
报价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100 |
0-10分 |
七、投标时间
1.投标报名截止 4月18日17:00前
2.开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上午
3.开标地点:弋江区民政局会议室
八、采购人信息
1.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民政局
2.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利民东路2号
3.联系方式:张宏宇 13225533926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社会组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四)立项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展示“弋江区街道社工站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