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10 10:34信息来源: 弋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社区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境范围内的路名申报和门牌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公墓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弋江区民政局无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联系电话
0553-4817371
负责人
周大武
办公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慕嘉新创产业园2号楼2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