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预案】澛港街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07 09:50信息来源: 弋江区澛港街道阅读次数:编辑:澛港街道 字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街道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突发重大事件,现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街道辖区内各社区(股经社)、机关各部门,由街道保障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接收、汇总、记录、上报以及协调处置等工作,特殊情况实行街道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突发事件报送范围

1.各级政府、应急部门明确要求上报的突发事件;

2.事件发生时未达到上报标准但容易演化升级的事件;

3.性质严重的事件。主要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网络舆情等会产生严重社会影响事件;

4.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事件。敏感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日、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时间点。敏感地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小区、车站、轻轨站、商业广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政府机关、林地、防洪区域等重点部位;

5.其他突发敏感事件。

第四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

街道各社区(股经社)、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明确1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各社区(股经社)、各部门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完成向街道保障办的信息首报,相关社区(股经社)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同步向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概况,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突发事件的首报可以通过电话、短信(要确保收到信息)等方式报送,尤其是注意涉密信息要按照保密规定要求报送。

第五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街道各社区(股经社)、各部门要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明确信息报送要素,主要包括事发人员、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影响、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前期应对处置、下步工作措施。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先报事后报情”,同时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及时续报补充。

第六条 组建突发事件处置队伍

街道、各社区(股经社)要组建一支以党政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处置队伍,作为突发事件处置的骨干力量。同时,各社区也要组建一支以“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楼栋长、网格信息员等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应急处置队伍,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辅助力量。

第七条 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防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要针对安全生产、防汛内涝、网络舆情、高空抛物等敏感性事件制定相应的预案,并着重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快速依法依规处置。对经过研判有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立即上报区应急办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街道应急处置队伍迅速进入岗位待命。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并指挥处置,做好现场稳控、矛盾化解、人员疏散等工作。

(二)加强舆论引导和管控。街道宣传部门要持续正面发声,事件发生的初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先机,占领信息制高点,挤压传言和不实报道的传播空间;中期及时介绍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赢得公众的信任、支持,为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赢得宝贵的时间;后期强化正面报道,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

(三)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有关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尽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九条 追责问责

街道各社区(股经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守保密工作规定,树牢保密意识,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对突发事件报送及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街道分管领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责令其作出说明、立即整改;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或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街道纪工委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