澛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澛港街道办事处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实行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能、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
(一)指挥中心
1、总指挥: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2、副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各分管相关行业的班子成员。
指挥中心职能:
(1)负责街道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2)督促街道各职能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督促街道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救援演习。
(4)检查督促街道直属各部门、单位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5)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1、综合保障办:请示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其他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指挥部及上级单位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各社区、工贸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则和政策规定。
3、平安建设办、武装部:负责组织生产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党群工作办、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办、重点工程建设办、三资管理办:负责各自所监管行业领域市场经营主体生产安全;监督相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经济发展办: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筹措资金。
三、应急处置办法
(一)任何部门、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值班室(电话:3022600)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电话:3022148)。
(二)各成员单位、社区接警后:
1、成员单位负责人、社区主要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情况向街道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2、立即通知救援、医疗、公安机构赶赴现场展开救护,并将情况报告街道抢险救灾总指挥。
3、事故单位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事故单位和其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
4、社会事务办协助死难者的家属处理后事工作。
四、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以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烟花鞭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以及食品药品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党群工作办负责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等安全监督管理。
(三)平安建设办、城市管理办负责宾馆、建筑工程、燃气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的安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
(四)街道安委办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