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分解】澛港街道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所属领域 | 序号 | 业务类别 | 具体职责 | 工作频次 |
平安建设 | 1 | 食品药品安全 | 对检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单位)限期整改,实现闭环整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 | 常态化 |
2 | 安全生产 |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单位)限期整改,实现闭环整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 | 常态化 | |
3 | 建筑安全 | 城建办做好年度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常态化 | |
4 | 信访工作 | 做好信访矛盾协调工作 | 常态化 | |
做好集群访应急工作 | 常态化 | |||
5 | 扫黄打非 | 组织发动网格员、志愿者、五老定期巡查辖区 文化娱乐市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巡查要有记录在案。(要求每月巡查两次) |
每月 | |
相关社区重点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监督、宣传工作。 | 实时 | |||
社会治理 | 1 | “散乱污”、“固废”巡查 | 各资产委巡每周至少对所属管理范围进行一至两次巡查,发现即上报。每月底以文字或者表格形势上报巡查结果。 | 每月 |
2 | 秸秆焚烧巡查 | 各社区、资产委秸秆焚烧的资产委每月上报秸秆焚烧工作动态及工作材料,发现辖区内有焚烧行为的第一时间制止。 | 每月 | |
3 | 餐饮油烟巡查 | 对辖区所属的餐饮经营户的油烟净化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小的经营场所每季度1次,中等性餐饮场所每2月一次大型餐饮行业月1次),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资料、图片、记录确保所有小微餐饮及规模餐饮企业都能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 每月至少对每一家餐饮企业进行一次巡查检查 | |
4 | 垃圾分类 | 每月上旬做好市垃圾分类暗访检查的准备工作,遇到检查人员进入辖区时要及时联系街道分类办,同时积极配合好市第三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 每月 | |
5 | 市容环境巡查 | 进行区域巡查,发现偷到垃圾、及时上报街道市容办,情况严重的报分管领导 | 每周 | |
6 | 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 辖区包保水域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非法捕捞和在禁钓水域垂钓人员要第一时间报警 | 常态化 | |
协助配合公安、渔政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捕捞案件; | 常态化 | |||
巡查休闲垂钓安全 | 常态化 | |||
承担巡河员、护河员、堤防防火员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街道领导或禁捕办 | 常态化 | |||
社会事务 | 1 | 零星工程项目管理 | 参照《澛港街道零星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澛办[2020]8号)规范零星工程管理 | 常态化 |
2 | 文明创建 | 检查测评 | ||
公益广告设置管理 | ||||
3 | 河长制工作 | 社区河长要按照芜湖市河长制工作要求每月按时巡河两次(上下半月各一次),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大的问题要上报街道河长或河长办 (河长本人要熟知自己河长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河长公示牌的位置,河流长度经过哪些区域等基本信息。) |
每半月 | |
4 | 林长制工作 | 开展不定期的巡查,防止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灾害 | 实时 | |
5 | 物业工作 | 日常巡查。各社区每月不得少于4次,且每个项目每周不得少于1次,要有巡查记录;内容: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辖区内违反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及侵占共用部位、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未能当场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将相应情况、处理进程、结果等,及时记录并报送街道物业办 | 每日 | |
保障房工作 | 每季度对各社区在保保障房人员进行巡查 | 每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