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街道物管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7 09:06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1、会同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科学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区域;
2、组织小区居委会、开发企业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3、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及业主自治作用的发挥;
4、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协助综治、维稳等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保安工作的监督检查;
5、负责执行上级关于市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6、完成上级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陶绍庆          办公电话:4830890           办公地点:办事处二楼(高新区南区杨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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