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街道团工委工作职责
街道团工委是在党工委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工作的群众组织,其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自己。
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三、组织、领导青年在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实践中,加强学习、联系实际,把自己锻炼成为“四有”新人。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广泛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团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五、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六、积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益于身体、学习、工作的娱乐活动。
七、引导、教育团员、青年虚心学习、尊老爱幼、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婚姻关系,倡导讲文明、树新风。
八、积极完成上级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梦婷 办公电话:4830891 办公地点:办事处三楼(高新区南区杨河路28号)
邮 编:241000 邮 箱:410803681@qq.com 办公时间:8:15--11;40 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