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街道环保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22 09:05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1、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2、拟定本街道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督促实施。
3、了解和掌握本街道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相关工作。
4、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时履行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后配合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5、督促本街道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6、督促本街道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査,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
7、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促进农业生态的良好循环。
8、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査、分析、处理工作。
9、认真完成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況,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人:黄必松         联系电话:4830827         办公地点:办事处四楼(高新区南区杨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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