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火龙街道关于印发《推进城乡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09:50信息来源: 弋江区火龙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刘薇 字体:【  

各村(居):

为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推动贯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现将《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火龙街道办事处  

                             2023612  

 

 

火龙街道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5号)精神,推动《安徽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根据弋老龄办20232号文件关于印发《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力争到2023年底,全街道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其中规范化老年协会建设率占已建成老年协会比率80%,到2025年底,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规范化老年协会建设率均达到100%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组织建设。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村(居)老年协会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协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组织架构、会员条件和入(退)会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村(居)老年协会在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村(居共建共治共享。村(居)老年协会按章程规定,会长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威望、无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7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除外)的会员担任。协会班子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理事)由村(居)党组织提名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查把关,经会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理事。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村(居)老年协会例会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等,做到重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效。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会务公开、民主评议,确保老年人对协会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三)推动场所建设。按照整合资源、一室多用的原则,为村(居)老年协会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配备文化娱乐设施、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刊报纸、健身运动及康复器材,做到场所整洁、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

(四)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村(居)老年协会在村(居)老龄工作中的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为老服务作用,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治理,配合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心教育下一代工程、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智慧助老、银龄行动、营养改善等重点工作,落实好老年人思想教育、养老互助志愿服务、家庭纠纷调解、文体活动开展等常态化工作。

(五)财务管理公开。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通过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村(居)委会拨款、协会自筹等形式筹集,用于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老年人活动以及公益事业支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积极宣传(20236月底前)

各村居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化各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同时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示范引领,稳步推进(202312月底)

由圣庭湖畔社区和永盛花园社区先行成立老年协会,进行规范化建设先行先试,总结建设经验、摸索建设规律,再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老年协会建设步伐,逐步提升达标覆盖率。2023年底,全街道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其中规范化老年协会建设率占已建成老年协会比率80%2025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规范化老年协会建设率均达到100%的目标。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

各村居在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对已达标的老年协会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协会积极作用,建立长效机制;街道卫健办、民政办要做好跟踪督导,定期掌握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程,防止出现滑坡。

四、组织保障

村(居)领导要务必重视,切实把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强化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