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通知》《弋江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扶持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补贴对象
弋江区属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当年新成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获得区级认定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通知》《弋江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扶持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补。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主体向所在街道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办公设施与制度上墙等证明材料。
(2)街道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相关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上报区农水局。
(3)区农水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对各街道候选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通过后由街道、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水局下拨奖补资金。
(4)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接上报局党组会审定后下拨奖补资金。
五、申请材料
申报表、街道推荐文件、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相关文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电话:
火龙街道农水办:0553-4998860
白马街道农水办:0553-4830875
七、办理时限:
各街道组织各申报主体于每年6月底、10月底分两批次集中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成册一式两份(含原版、电子版)报区农水局。
八、监督电话: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0553-38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