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妇计中心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我中心特制定如下控烟制度和管理办法:
1、成立控烟领导小组,设置禁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对禁烟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人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
3、每位职工有义务有责任劝阻吸烟者到控烟区域以外吸烟。
4、每位职工有义务有责任大力宣传吸烟对健康对他人的危害。
5、如在部门责任区域发现烟蒂,则对责任科室通报批评。
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