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澛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13 10:45信息来源: 弋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杨东旭 字体:【  

一、总则

1、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共卫生信息,提高卫生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

2、 卫生信息是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二、公开范围

信息公开包括:

机构基本信息;

相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相关诊疗服务、便民服务内容;

各类应公开的卫生政策宣传;

行风建设等。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卫生部信息卫生信息院外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利用对公众服务窗口中心内宣传电子屏、宣传、公众号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性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信息。

中心在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

    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五、咨询回应

    如患者对本单位公开信息有任何问题,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553-3022209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