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7 15:58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一、认真做好教科研工作的计划制订、计划实施、计划总结。

二、认真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各级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三、督促、指导本园课题的过程性研究的进展,做好有关课题的督促与工作,及时地进行过程性研究小结,推动课题圆满完成。

四、认真做好教科研工作的培训。聘请专家、并结合园本培训,为全体教师提供有关教科研讲座,为教师撰写课题提供思路,指导方向。

五、加强教科研工作的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收集好教科研工作的各项资料,并管理好有关资料。

六、做好教科研阶段性检查工作,对立项课题做好过程性检查工作,督促课题过程性研究的开展,为结题打基础。

七、做好幼儿园课题评选工作。成立幼儿园科研评审小组,在课题申报的过程中,审核内容,在确立其科学性、可行性的情况下,给予课题立项以及指导课题研究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八、认真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选及奖励工作,园科研评审小组根据课题研究的开展情况、结题状况等对教科研成果进行评优,对优秀课题做好奖励工作,鼓励先进,便于教科研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