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用餐、校车使用、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5-04-23 15:08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幼儿住宿安全情况

我园幼儿均为走读,无寄宿。

用餐情况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设有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校车使用情况

我园无校车

幼儿组织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师生校外活动申请审批制度和坚持安全、就近原则;

二是幼儿园在组织运动会、研学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外出集体活动时,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活动各个环节,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外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幼儿集体活动安全。

三是建立幼儿体质健康档案,完善卫生保健措施,限制特异体质、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幼儿参加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