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浅湾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地点及影响地点设立警戒线,确保师生安全。
2.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4.安全隐患整改后,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进行检验。
5.幼儿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6.幼儿园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全体幼儿园教职工任成员,负责幼儿园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
7.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牛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8.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9.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10.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芜湖市浅湾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