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浅湾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0 17:06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包括教室、围墙、厕所等)。幼儿园每月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在危房中上课和进行其他活动。

2.加强校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校舍周围建筑物倒塌祸及校舍、师生。

3.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学校内部老化的电线及开关电器等设备要及时更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带电部分裸露在外,确保安全。

4.对水、暖、消防设施专人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严禁购置三无产品。加强学生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治病的意识和能力。

5.定期对学校教学设施(活动室、体育器械)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器械、药品专人上锁管理,体育器械完好无损坏,使用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器械外借、药品使用履行正规手续、有记载。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商业庆典和不适合年龄特点的其他活动。

6.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小组,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平时定期、不定期监督暗访,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安全环境,全面保障学校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