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浅湾幼儿园园内资助方案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培养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 ,也为了规范园内
资助与管理工作。从而完善我园学生资助方案 ,规范资助工作 ,根
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 。特制
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后爱华
副组长:黄彩云
宣传、调查组:吴琼、张雪、朱婷、翟梦婷及各班班主任
二、园内资助对象
1.孤儿;
2.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家中有二孩或多孩的家庭;
3.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1500 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
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6.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
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7.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券并审核通过的幼儿也可享受。
三、园内资助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园内资助生情况、 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园内资助人选并报教
育局备案。
四、资金管理
园内资助金按上级文件要求提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幼儿,或以转
账的形式直接将资助金转入困难家庭账户。
五、公示对符合要求并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对外公布 ,并告知家委
会和伙委会。为了保护幼儿的隐私 ,对外公布的幼儿名单中不会出
现幼儿的全名。
六、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内资助资格的审查、年度资助计划的制
定和物资的发放。
七、本细则由园内资助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