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岗中心学校突发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突发交通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和应急处理相结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努力将突发安全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教育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凡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或校园内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学生无故不按时到校等),每位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地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三、发生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迅速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2、第一目击者拔打“ 120” 、“ 122” 请求交通事故救援中心救助。
3、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成员、班主任到达现场,掌握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救援。
4、通知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