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元亩塘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7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体现这一中心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入开展教学研究。

教学常规是教学规律的体现,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要求,为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常规细则包括:

第一章 制定计划

第一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依据。

第二条 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通过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审定存档。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三条 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各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四条 以上各项计划分学期制定,计划制定后,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教务处存档,一份由计划执行人保存。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学科教师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

第二章 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坚持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坚决禁止不备课进课堂的现象出现。

第五条 教案的内容要求

(1)教学目标,必须考虑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2)重点、难点;

(3)课型、教学时数;

(4)教学准备,如课前活动安排、媒体的选用(如实验仪器、音像材料、挂图、实物、模型、投影、多媒体课件等);

(5)教学实施过程,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的主要内容,要有相应教学内容及教与学的程序,不能把教案写成单纯的知识提纲讲稿;

(6) 板书设计;

(7)作业布置;

(8)教学反思或后记,总结本课或本单元教学的得失。

第六条 撰写教案。教案不能过于简单,教学程序在200字以内的不算教案,不能以在课本、资料上写评注圈点为由而不写教案。复习课、练习课、习题讲评课都要有教案。

第七条 课件。课件作为教学辅助手段,不能滥用,应根据实际需要,特别是要在充分考虑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基础上使用。不能用课件代替教案,在教案中要有课件运用的说明。对网络课件或其他音像资料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第八条 教案检查。学校要完善教案检查制度,教案检查采取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检查结果要实行定性评价,查后在末一节处注明检查时间,并盖教务处专用章。教案的质量主要看一堂课的教学目标是否明确以及目标是否达成,教学设计是否恰当,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是否讲练结合,精讲精练。每学期复习课结束应及时将备课笔记本交教务处进行集中检查。 

第九条 备课

备课的程序为:个人钻研----集体讨论—修改教案。

第十条 个人备课。

(1)认真钻研教材,详细查阅有关教学参考书和资料;

(2)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状态;

(3)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4)确定相应的教学方法,选取适当的教学媒体;

(5)编写教案。

 

第十一条 修改教案。教师应把集体讨论的内容加以消化整理,在此基础上修改个人备课方案,提前写出完整的分课时教案,要求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教学方法选择和过程设计恰当,作业设计符合学生实际,力争做到思想教育、“双基”训练、能力培养三统一。

第三章 课堂教学

上课是完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

第十二条 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每节课上课,须提前1分钟离开办公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第十三条 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同时清点学生人数,弄清学生缺席情况,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务处。上课开始和结束,师生应相互问候致礼。

第十四条 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应紧扣教学目标,教学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对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上应尽可能体现不同的层次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适应他们的学习需求。

第十五条 坚持探究式、合作式和讨论式教学,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教学实效。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及时反馈、及时补偿,尽力使绝大多数学生通过教学活动都能实现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并获得成功感,尽可能减少学生在知识和技能上的缺漏。

第十六条 课堂练习设计要典型精当,有利增强学生对主干知识的运用掌握,既要防止题海战术,盲目地多练,又要防止老师包办,缺少学生的自主练习与实际体验,真正做到精讲精练。

第十七条 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出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字规范,不写错别字;教师要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不准穿透明装、吊带裙、露脐装、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内抽烟。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

第十八条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课后处理。

第十九条 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第二十条 活动课要纳入课堂教学,其课程和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当地实际,并相对稳定,形成特色;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符合以学生为主,教、学、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每学期都必须有详细听课计划与课堂教学检查评估方案,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相关检查形式有:行政值班人员每天2次巡课,检查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并进行记录;学校领导推门听课检查;教务处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各班《班级日志》详细登记,教务处每周查阅核实《班级日志》;教研组有目的地集中听课,学校组织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等。

第四章 作业布置与批改

布置和检查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教师反馈教学信息、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二条 布置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以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掌握“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作业布置要适时适量,难易适中,要重视对学生预习、复习的指导和检查。一般课堂作业的难易程度应以多数学生学习水平为基础,让大多数学生在课堂上能完成。

第二十三条 要适度控制课外作业的总量。

第二十四条 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因人而异,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操作、实验、实践、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第二十五条 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日期要明确。教师批改作业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指示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第二十六条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如学生拖欠或不做作业,教师又没及时发现或没有采取补做措施,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

 

第五章 学业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 加强考试管理。各年级组应由教务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各学科平时考核,可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负责,随堂组织小考,杜绝随意性的考试。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统一考试要认真命题、组考、制卷、阅卷,保证质量。教师要按水平考试的要求紧扣教材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双基”达标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教学实际,防止出“偏、怪、难”题。义务教育阶段,按721的比例,即基础题占70%,小综合题占20%,难度较大的题占10%的原则组织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并以年级为单位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务处。

第三十条   考试方法以闭卷为主,采用考试、考查相结合,加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考查。外语考试采取听力、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对不及格的学生进行补偿教学后,要给予再次测评的机会,并在此基础上登记成绩。要让学生看到进一步努力学习的价值,鼓起继续学习的勇气。

第三十二条 学期期末成绩的评定,不能只注重对最终学习结果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含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也应成为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532进行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含小考、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及平时表现等)占20%

第六章 质量分析

 教学质量分析是改进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三十三条 试题分析:包括试题的题型、主体知识覆盖面、试题分值合理程度、试题难度、试题的主要优缺点等。学校教务处应对各学科命题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第三十四条 学生学业成绩分析:成绩分析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二率”(即优秀率、合格率)和班平均分,这是反映学生成绩的基本数据。教师在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后,应结合对所教班级的情况做出定性方面的描述,期末在教学质量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

第七章 校本教研

第三十五条 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学效率,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中心,以研究教材教法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根本。不允许教师拒绝参加教研活动或拒绝接受教研任务(如拒绝撰写、上交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拒绝接受上公开课,拒绝接受教研组安排的竞赛活动等)的行为,教务处要精心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区级的各项教学、教研竞赛评比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第三十六条 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每学期组织一至三个研究主题,确保每次活动有明确的内容,解决教学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 严格建立听课学习制度,三年教龄以内的青年教师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15节以上;一般教师听课评课10节以上。听课时,必须有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

第三十八条 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实践。

第三十九条 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参与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第四十条 所有教师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要为教师推荐专业必读书目,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教研组、备课组应定期交流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