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元亩塘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区域,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三、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 新入职教职工和新生入学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师生掌握火灾逃生技能。
四、消防设施与管理
1. 学校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 消防设施应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
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五、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
1. 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电气火灾。
2.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119。
六、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纪律处分。
2. 因违反规定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实施。
通过实施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将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