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萃文中学考试制度
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和成绩评定,严肃学生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行为,保证考试结果的公正有效,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 考场组织:
1、教务处组织的月考、期中、期末以及毕业班模拟考试采用单人单桌。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学校领导巡视检查。
二、 命题:
1、期中、期末、模拟考试原则上采用市、区统一命题试卷;月考由年级组指定专人出卷,命题教师必须认真按要求命题并按时交卷,由教研组长审阅报教务处(采用其他试卷须提前告知任课教师)。
2、命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命题保密制度。
3、教务处拿卷或印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
三、 监考:
1、期中、期末、模拟考试,每个考场安排一位监考教师(上级有要求除外)。
2、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认真监考,出现监考不认真,造成考试成绩失真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记入本年度考核。(监考详细要求见《安师大附属萃文中学监考守则》)
四、阅卷:
1、主要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各学科流水阅卷,由阅卷组长分配任务,统一好评分标准,有问题及时沟通,不随意更改答案。
2、批卷要仔细、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不得随意抬分、压分。
3、各学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评卷任务。
4、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长组织试卷拆封、试卷分班、成绩登记,学科教师及时将成绩交班主任;做好质量分析表交教务处;班主任老师将班级成绩统计表(不得以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名)送交教务处。
六、质量分析:
1、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2、质量分析要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3、质量分析要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