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利民路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教导处组织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试卷由市教研室统一命题。
二、教导处安排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全校教工必须服从教导处的统一安排,做好监考工作。监考工作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特殊情况者必须事先经教导处批准并统一调配。
三、监考教师必须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考务室领卷,班主任教师必须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班负责管理学生纪律,不得迟到。
四、学校主考要加强巡考工作,并进行考勤登记,监考教师在监考时不能看书、看报、改作业、改试卷、接打电话和擅自离开考场。
五、期末考试实行集中改卷、流水作业。
六、期末考试试卷改完后任教教师应做好成绩入档工作,对试卷进行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并将成绩与质量分析及时上交教导处,以便教导处了解、分析汇总上交区教研室。
七、阶段性考试和单元测试由本校年级组命题。
八、阶段性、单元测试内容要以符合教学实际,考出学生真实水平为出题原则,避免过深或过浅。
九、阶段性、单元测试后教师应认真进行试卷分析,阶段性测试后年级组长要写出简单的质量分析上交教导处存档。
十、教师应将考试结果及时向学生公布并作讲评,探讨失分原因、分析解题思路、总结过去、明确不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